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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检察院运用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见成效
时间:2018-04-09  作者:唐成语 程莹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金沙人民的生态环境权益,近期,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向金沙县环保局等5个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的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监督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城区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2017年,金沙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全省88个县(市、区)中排名63位,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城区空气质量治理形势严峻。为着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该院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研,从污染源、传播途径等方面深入分析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成因,结合相关单位履职情况,依法向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要求根据自身行政职能,找准空气污染原因、履职存在问题,对照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并将落实情况限期回复。

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专题学习、认真研判检察建议,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大力整治。据悉,县城管局已查处污染路面行为5起、责令整改露天焚烧垃圾行为15起、制止熏腊肉行为17起、责令整改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02起;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摸排燃煤锅炉47台;县环保局重点对鼓场街道、西洛街道、岩孔街道、五龙街道等整治区域内的砂石开采、火电厂及使用燃煤锅炉等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成立了3个巡查小组,对整治区域内所有企业再次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空气质量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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