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县2020年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我院负责受理投诉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受理电话:0857-7253416
受理传真:0857-725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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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