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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检察体制改革中如何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
时间:2017-12-01  作者: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刘庆国 郭进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而检察改革便是由十八大报告中延伸出的重大课题,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2017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背景下的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挑战,因此检察机关需要以“两学一做”为契机,从党的文件以及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中汲取营养稳健的推进检察体制改革。

一、加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意义

基层检察院作为党的司法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肩负着保障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责。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推动基层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保障;是人民检察院永葆先进性的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人民检察院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实践路径和巩固我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堡垒。

首先要明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才能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才能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正确的政治方向。基层检察院作为党的司法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只有加强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才能使广大检察官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立场问题上不动摇,积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建设的大局。

其次是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的精髓和本质内涵。我国现正处于社会转型和深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期,大发展往往伴随着大变革大调整大转折,相应地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也凸显,各种社会思潮侵蚀,反映到人民检察院的新型案件及司法实践中大量新生的问题将不断涌向检察院,检察官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等也容易发生变化。加强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就是在强化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在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弘扬正气,引导检察官全力为大局服务,倾心为人民司法,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始终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高审判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再者加强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重要的一项就是要加强基层检察官的党性修养。人民检察官的党性修养就是政治素质和良好品行的具体表现形式。基层检察院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就是要培育基层检察官一种良好的精神品质。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我国司法领域的直接体现,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理念在司法领域的体现。检察院的党建效果通常体现在审判作风上,审判作风不仅代表着检察院的司法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判断,直接关系到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关系到检察院队伍建设的成败。基层检察院直接接触群众一线,因此,抓住了党建这条主线,就抓住了一切工作的关键;抓好了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就有了坚实基础。

二、在基层检察院检察改革中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

当前处于检察机关体制改革的关键期,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亦是挑战重重。检察机关近年在党建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氛围不浓。如何将我党建设成一个学习型政党是当前的重大的议题。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在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中,学习党章党规的氛围不够浓厚,存在着“学好学坏一个样,学与不学一个样”的情绪。

2.制度落实乏力。党建工作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有的同志存在老好人的思想,不愿意因为民主评议得罪人,没有做到对身边的同志“拉拉袖子、咬咬耳朵”,民主评议不认真、人情化。

3.重视度有待加强。检察机关存在对党建工作认识不清的情况,只专注于检察业务领域,放松了对党建方面的工作,致使党建工作处于与其地位不相称的境地。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存在。

4.党内生活有程式化。单位组织生活常常是例行公事,难以调动支部党员参与党的生活的积极性。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缺乏对工作的深入思考。有的活动内容方式长期沿袭传统做法,缺乏创新与跟进。

三、检察改革背景下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对策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打击犯罪,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发挥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在检察工作的战斗堡垒作用,必将对现今的检察改革工作大有裨益。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检察院党组织是否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是能否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检察干部队伍的关键所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课题和新挑战,必须要确保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针对检察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当下检察机关面临改革,谈谈几点建议。

(一)思路与方法

基层检察院加强党建工作,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证检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必然要求。因此,做好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就必须理顺思路、端正思想。

首先坚持党建工作的检察特色。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具有其独特性,因此在基层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问题上,应当注重检察机关的工作特征。工作理念上,坚持要把检察业务工作的重点作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到围绕检察中心工作、融入具体业务工作、服务保障重点工作中去谋划,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其次坚持党建工作与机关层级相匹配。以笔者所在工作单位为基层检察院为例,工作布局上,应当把基层党建工作融入基层整体工作之中,建设服务型党组,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一是服务发展。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营造发展环境,提供法律援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服务民生。贯彻落实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健全以民意沟通、诉求办理、回应关切为主要内容的新机制,开通申诉、控告、举报、调解、救助等新渠道,主动融入大调解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三是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通过党建带动队伍,推动业务,实现基层整体建设的全面推进。

最后坚持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履行“一岗双责”职能相结合。工作组织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职能要求,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总体抓、支部书记直接抓的基层党建工作组织管理架构,建立党组、班子成员挂钩基层科室,党支部成员挂钩党小组的联系点制度,实行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化考核,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党员承诺书》等,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路径

党建带队建是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手段。党建带队建,党建是基础,队建是关键;强化党的执政基础是核心,促进中心工作发展是目的。为此,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发挥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优势,形成党建带队建良性互动,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从而全面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1.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更新思想观念,关键是要突出一个学字,确定固定学习时间,把学党章、学党规、学法律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两促进两不误。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消除认识上的误区。一是消除 “检察机关重业务,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没有很多干头,难有大的作为”的误区,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二是消除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工作一般、要求不高”的误区,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树立“坚持高标准、创造性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思想;三是消除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做多了会越权越位、被人误解,工作少干为妙”的误区,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

2.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重抓好机关党务干部队伍、机关人员队伍、党员队伍。当前检察体制改革所需要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检察人员的专职化,将办案人员与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党建的队伍建设可以以此为契机,将机关党务干部年轻化,强化党员发展工作,优化机关党员队伍结构。平和包容干警。注重“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始终把每位干警当做亲人,关怀感染干警,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党员队伍。

3.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全面推行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要把机关党建工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是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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