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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2-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金沙县委的领导下,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对金沙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3)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5)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6)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8)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9)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管理本院检察人员,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由单位本级、新化检察室、安底检察室、沙土检察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仅为本级决算。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938.5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74.33万元,增长19.25%。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两房”建设项目启动施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5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4.0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9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15万元,占54.82%;项目支出1,307.16万元,占45.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731.2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90.84万元,增长21.91%。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两房”建设项目启动施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1.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7.23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两房”建设项目启动施工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科目(类)基本支出1522.38万元,占55.73 %;公共安全科目(类)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目支出521.09万元,占19.2%;公共安全科目(类)“两房”建设项目支出687.8万元,占25.1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731.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31.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科学预算,合理支出。其中:

1)公共安全科目(类)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当年预算为1159.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9.6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后,根据当年需求申请预算。

2)公共安全科目(类)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目支出。当年预算为521.09万元,支出决算为521.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后,根据当年需求申请预算。

3)公共安全科目(类)“两房”建设项目支出。当年预算为687.8万元,支出决算为68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院“两房”项目进度申请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2.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7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07万元,支出决算为80.0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科学预算,合理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0.07万元,比上年减少10.07万元,下降11.17%,减少原因是勤俭节约,节省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14万元,占98.84%,比上年减少10.93万元,下降12.14%,减少原因是勤俭节约,节省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占1.16%,比上年增加0.86万元,增长1,353.05%,增加原因是:疫情等因素减少,正常公务活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9.14万元,支出决算为79.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后,我院采购公务车辆1辆,使用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装备费支付该笔资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7.19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费、油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后,合理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3万元,主要是迎接上级个部门巡查指导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3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2万元,比2020年减少30.85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合理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25.3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我院项目支出绩效共计三个项目,分别为:1.司法警察节假日外工作补贴4.26万元;2.转移支付资金372.66万元;3.市级办案业务补助经费148.43万元。经对上述三个项目年初绩效目标对比,自评覆盖率100%,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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