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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大数据应用工作情况报告(2017)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以来,金沙县院在省、市院的领导下,顺应时代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推进检察大数据应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大数据的发展及创新对检察工作的新应用,让大数据更好地服务检察工作。 

  一、司法办案应用平台 

  司法办案应用平台涵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法检互联等11个应用系统,除案件智能研判系统外,已全部上线运行。我院紧跟省院、市院的步伐,如期完成相关数据采集录入,形成了真实、可靠、全面的案件数据基础,为推进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提供最基础的数据保障。 

  (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201312月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我院按上级院要求及时对系统操作人员权限配置和系统运用知识培训,按时完成系统升级更新,对系统可能涉及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今年,司改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顺利上线运行。自该系统上线以来累计录入各类案件4081件,各业务部门依托该系统全面实现了案件网上流转、网上审查和网上办理,案卷材料均同步录入办案系统,办案操作过程实时记录、全程留痕,实现对办案流程监控和对各个办案环节有效预警。 

  (二)电子卷宗系统 

  该系统上线运行后扫描制作的电子卷宗具备复印功能,加快了办案人员制作审查报告速度,提升了办案效率。通过系统制作的电子卷宗实现了跨部门、跨院共享。在案件提起公诉后电子卷宗还可通过法检互联移送到同步共享到法院。同时,电子卷宗系统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互联,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密加水印后导出电子卷宗刻录到光碟,在律师接待工作中发挥着高效、便捷的作用。自该系统201412月运行以来,共扫描、制作电子卷宗11861988册。 

  (三)统计模块 

  我院由案管部门负责整体统筹、组织落实统计模块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积极选派工作细心、扎实的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统计子系统培训,通过学习统计子系统的效用、数据服务方式的变化、数据查询使用方法,熟练掌握统计系统中的各种个性化、便捷化功能,不断提高数据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各业务部门之间主动沟通业务问题,认真做好数据需求整理、明确部门统计联络员,每日对案卡报表进行汇总审核,保证报表数据及时准确。2017年,案卡报表汇总审核共151次,编写检察业务统计分析共6期,编发主要业务数据通报共9期,提供业务数据查询41余次,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四)案件质量评查系统 

  案件质量评查系统自20169月上线试运行以来,我院在系统上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5次。实行司法责任制后,严格按照“一案一评查,范围全覆盖”的要求对司改以来员额检察官办理的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已建立20次评查活动,累计评查案件558件。通过在评查中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我院在使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开展评查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今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现场培训会在我院顺利召开,我院的做法得到了全市各基层院的好评。 

  (五)执行检察业务模块 

  执行检察业务模块上线运行以来,我院建立刑事执行检察档案共计194件,刑事执行检察提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建立交付执行检察档案198件,已交付131件,建立社区矫正检察档案161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开展强制医疗检察,今年以来进行强制医疗检察7人次,建立强制医疗检察档案1件。 

  (六)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查询系统 

  设立侦查信息查询室,建立了信息查询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实行管用分离。查询涉案信息数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妥善保管查询内容资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出现无审批查询的情况。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后及时销毁,未发生泄露信息查询来源和查询结果的情况。建立侦查信息查询工作登记台账,严格做到每一张查询审批表对应一条查询台账,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材料,无漏报、迟报情况。 

  (七)侦查活动监督系统 

  通过该系统的分析、查询功能,可以及时掌握呈捕案件质量的动态信息,随时了解各罪名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公安机关各办案部门直至具体民警的办案质量情况。以往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轻微违法情形,通常以口头纠正为主,该平台使用后,检察机关统一向侦查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侦查机关收到文书后,在十日内向检察机关发送《监督整改反馈文书》;对于侦查机关的严重的违法情形,经核查后启动侦查活动监督程序,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自侦查活动监督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向侦查机关纠正违法案件32件,现已整改28件。通过该平台的应用,不断提升了我院侦查监督智能化水平、法治化水平和现代化水平。 

  (八)法检互联系统 

  法检互联信息系统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各项工作效率,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实现案件网上移送。我院通过在法检互联应用系统中将案件电子卷宗材料及相关文书共享给法院,实现了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同步移送,自2017120日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共对244292人提起公诉案件通过法检互联系统进行案件卷宗材料及相关程序性文书进行共享,县法院已向我院移送裁判文书94份。通过“法检互联”真正实现了案件信息快速、及时、准确的流转,提高办案效率,推动法治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九)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 

  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通过案件信息智能采集,“要素——证据”智能关联,绘制“犯罪构成统一标准”图谱,建立罪名案件数学模型,形成证据审查指引和审查重点。在出庭前准备和出庭过程中,根据案件审查过程中形成的全案各类数据,能提供法律法规库、案例库、出庭知识库等数据快速查询检索,并提供答辩提纲模板、案件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201731日以来,我院通过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办理故意伤害案件2937人。按要求进行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共采集录入故意伤害类案件175件,贩毒类案件272件。在该系统中逐页审查电子卷宗,录入案件基本要素,最终由系统自动生成案件审查报告、量刑建议书和起诉书,减少干警数据录入工作量,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十)视讯应用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设立视频指挥室,建立了侦查视频指挥室应用审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使用视频指挥系统。进行视频指挥侦查办案共19次(初查10次、立案9次),指挥办案记录可随时查询。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视频指挥影音资料泄露情况,建立专门视频指挥工作登记台账,做到全程留痕,视频讯问未出现画面模糊不连续、办案人员用语不规范、反应内容不同步等违反视讯规定的情况。三是运用电子取证系统对案件相关人员手机数据信息进行还原90余次,并将手机数据信息进行提存管理。四是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对同录数据刻录光盘进行保存管理,同时,上级院通过访问我院同录设备,可远程访问我院同录视频。目前,毕节市院和金沙县看守所视频审讯系统已经联通,并调试使用。2016年以来,我院通过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服务多走一步,来访少走一次”的便民服务理念,通过引入律师参与,共办理视频接访案件14件(20164件,201710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获得来访群众满意,不断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二、检察办公、检务保障和检察决策支持应用平台 

  (一)机要通道系统 

  我院组建了保密委员会和机要密码工作领导工作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机要收发,加强对机要收发人员的保密安全教育和机要密码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机要通道人防物防措施,严格执行机要通道管理规定,确保密码安全。加强对机要通道的维护、调试、运行管理等工作,确保全国检察机要系统、全省检察机要系统、涉密打印机等设备保持24小时正常工作状态。2017年来,通过机要通道处理机要文件652份。 

  (二)检察门户系统 

  检察门户系统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格式,统一维护,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了专网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明确内网各栏目内容及相应的信息,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布及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及时更新信息,禁止出现“僵尸信息栏”。 

  (三)检务保障信息系统 

  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安排进行了检务保障信息系统操作的前期培训和配置,并在实际工作中对系统各模块充分应用。目前,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已经全面上线操作,固定资产管理更加程序化、标准化,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 

  (四)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 

  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今年部署以来,我院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为领导决策提供“智库意见”,发挥“大数据”全天候监督的“第三只眼”效能。通过查看各县(区)院核心数据信息,了解当前业务和办案趋势,对各业务部门主要核心数据进行对比通报3次,使各部门全面、迅速了解本院与各兄弟县院业务条线差距,便于对本院各块工作作出针对性调整,帮助提供决策服务;查看业务常规分析,全面了解近年本区域内各类犯罪发展趋势,适时倾斜工作重点;运用业务监督功能,对本院各业务部门、各办案人员执法办案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使执法办案更加规范。 

  三、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应用平台 

  (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 

  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要求,按时导出案件公开信息,并通过查看案件信息,督促应当公开法律文书的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及时对法律文书进行公开。2014年来共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1838件,公开法律文书1138份,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为律师捆绑案件158件次,辩护与代理预约91件次,公开重大案件信息245条。我院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成效突出,在全市专项工作通报中名列前茅。 

  (二)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平台 

  自该平台上线运行以来,我院加强了贵州检察12309工作的宣传力度,人民群众可通过该平台向我院反映诉求,由我院案管部门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回复。共收到并及时处理工单27条,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单11条,检察官答疑12条,投诉建议1条,刑事申诉1条,控告1条,案件信息查询12条。 

  (三)行贿犯罪查询系统 

  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649次,为全县重大项目投资、重点工程建设等设置了廉洁准入“防火墙”。共录入贿赂案件涉案人员28人。该系统在预防和遏制贿赂犯罪、促进诚信建设、优化廉政环境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律师阅卷系统 

  律师阅卷系统自201511月启用,共上传律师所需电子卷宗44件,绑定案件信息34次,增加及修改律师信息34次,实现律师成功阅卷44次。20173月对律师阅卷系统进行升级安装,之前保存的数据被清除。新升级的律师阅卷系统,截至目前新增律师信息11条,导入并绑定案件12件,律师申请导出案件10次。律师阅卷系统内自带律师姓名和执业证号水印的电子卷宗既增强案件信息安全性,又使得律师阅卷更加规范。同时,申请打印和导出功能大大节约了律师阅卷时间,也提升了办案人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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