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郑某某等5人提起公诉。
2012年3月至2015年10月期间,郑某某等5人为谋取利息差,以高额利息为饵非法吸入存款,再以超高额利息非法发放贷款,导致多名受害人的利益严重受损。
郑某某等5人假借某投资公司名义,租用门面违规挂牌经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以2分的高额利息吸入资金,又以5分的超高利息“放贷”,从中谋取利息差。其通过店面咨询、口口相传等方式面向近百名群众宣传其存贷业务。截止案发,查明不能归还群众的“借款”金额高达1500余万元,5人的行为既扰乱了金融秩序,又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郑某某等人假借投资公司名义,非法吸储、高利放贷,实际上就是民间所说的“高利贷”公司,其采用的犯罪手段并不高明,主要是抓住了受害人的“趋利”心理,引诱其盲目投资,导致血本无归,其实稍加注意分析判断,就可识破该公司违法行径,建议大家投资理财还是要去正规的金融机构。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